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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3-06-1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的意见》(冀字[2005]36号)精神,适应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势,鼓励全省高校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院征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范围

我院各部门、各单位在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工作项目实例。

二、征集评选条件

1、申报案例项目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提高广大师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供强大地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2、申报案例项目要努力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继承和发扬我党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紧密联系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青年教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开拓进取、大胆创新,有较强的时代感。

3、通过创新案例的推广和实施,激发了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机和活力,对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激励人们团结奋斗的重要作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有明显成效,项目创新成果在校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

4、案例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理论性和推广价值,并以项目论文形式进行了理论概括和总结。

5、案例项目能够坚持德育为先,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能够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申报办法

1、各部门、各单位的申报材料,于2013年9月20日前报学院党委宣传部(电话:2120322)。

2、学院党委宣传部将依据《中共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按要求上报省委教工委、省教育厅参加评审。

3、相关文件及表格可在河北德育网(www.hebdy.cn)下载。

中共沧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