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
河北省妇女联合会
关于印发《河北省2013年“善行河北•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教政体[2013]57号
各设区市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工委(党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各高等院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好“善行河北、立德树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和“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3年“善行河北·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活动。现将《河北省2013年“善行河北•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2013年“善行河北·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活动实施方案
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
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共青团河北省委员会
河北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5月2日
河北省2013年“善行河北•寻找校园中的
追梦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落地生根,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重要论述,引导广大师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发奋学习、不懈奋斗,结合“善行河北、立德树人”主题道德实践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3年“善行河北·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刻领会每个人的前途命运都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坚持立足校园、带动社会,覆盖师生、推及全员的原则,推动“善行河北·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活动深入开展。发现、培育大批先进典型,不断积聚社会各界、各行各业团结奋进的正能量,不断激励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在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生动实践中奋勇前进。
二、活动内容
(一)发动师生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广泛发动青少年学生在教师中、同学中寻找“追梦人”,广泛发动教职员工在同事中、学生中寻找“追梦人”,去发现那些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自强不息、努力奋进的优秀师生群体,去发现那些勤于学习、善于创造、团结友爱、勇挑重担的先进师生群体,去发现那些扶危济困、见义勇为、胸怀大爱、勇于担当的杰出师生群体,培育大批可信、可比、可学、可超的先进典型,为广大师生树立学习楷模和标杆,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染力,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
(二)发动社会成员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通过家长会、家访活动、电话访谈、网络家庭学校等形式,广泛发动全体学生家长、学生家庭去寻找校园内的“追梦人”;通过校友聚会、校友联谊会等形式,广泛发动各级校友去寻找母校内的“追梦人”;通过就业招聘会、毕业生追踪调查、用人单位回访等形式,广泛发动社会用人单位寻找高校校园中的“追梦人”。通过学生家长、校友以及社会用人单位寻找校园“寻梦人”活动,弘扬社会各界倾情教育、培育英才的仁心善举,营造全社会共同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用校园中的“追梦人”带动全体社会成员,在全社会形成“寻梦、追梦、圆梦”的良好氛围。以2013年“善行河北·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活动为发端,以广大师生寻找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社会先进典型中的“追梦人”为突破点,以高校校园的“梦想高地”、广大师生的“梦想先锋”为引领,带动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寻找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追梦人,在全社会掀起人人寻梦、个个追梦、共同圆梦的高潮。通过寻找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梦”,汇集凝聚成为“强省梦”、“中国梦”,为人生出彩、梦想成真、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不懈奋斗。
三、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与推荐候选(5月20日—7月14日)
制发活动文件并在河北新闻网发布。全省各级宣传、文明、教育部门及共青团、妇联组织,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文件学习,广泛宣传发动。要确保活动广泛开展,要求市(县)有方案、学校有活动、学生全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地中小学校、各高校要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广泛动员部署,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吸引全省大中小学生均参与到活动中来。各设区市、各高校的实施方案要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结合实际力求措施具体、要求详尽、操作性强、落实有力。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的实施方案电子文档务于6月20日前报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将其发送至本活动指定邮箱。
按照活动内容要求,发动广大师生、学生家长、各级校友、社会各界推荐校园中的“寻梦人”。本次活动人物事迹要具有时代性、典型性和群众性,具有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的闪光点,不要求特别重大和显著的事迹。推荐方式为单位推荐、他人举荐、个人自荐等三种。
1.单位推荐。以各设区市教育工作部门、各高校以及厅直属中专学校为单位,在层层选拔的基础上集中推荐。原则上,各市推荐不超过10名教师、20名学生;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推荐不超过3名教师、3名学生;其他本科院校推荐不超过2名教师、2名学生;高职高专院校以及厅直属中专学校推荐不超过1名教师、1名学生。
单位推荐的需填写《河北省2013年“善行河北·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活动推荐表》(见附件),并附1500字以内推荐人选事迹实际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生活照、证件照各1张。《推荐表》及事迹材料分别以纸质文档、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同时报送至河北新闻网及其电子邮箱,邮递函件注明“校园追梦人”,电子邮件标题为“XX学校XXX事迹材料”。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4日17:30,外地函报以邮戳为准。
2.他人举荐、个人自荐为直接推荐,不限名额,一般情况下应实名推荐或自荐,推荐事迹必须客观真实。事迹材料和照片直接发送到活动指定邮箱,也可以微博方式直接@到活动官方微博。
(二)初评及公示(7月15日—8月15日)
由评审团集体讨论评审上报候选人,确定100名入围人选,其名单及主要事迹在河北新闻网及相关报刊杂志上公示。
(三)评审准备阶段(8月16日—9月4日)
设计并调试网络投票、短信投票系统;制定评选团评选细则。
(四)网络及短信投票(9月5日—9月20日)
在深入学习、宣传入围候选人先进事迹的基础上,组织发动全省师生进行网络及短信投票,同时接受社会上群众、网友投票。
(五)评定(9月21日—9月25日)
采用群众投票与评审团评选相结合,两项数据各取一定分值,加权成最后得分,评选出人选和提名人选,并进行公示。
(六)颁奖(10月1日前)
举行颁奖典礼并进行总结。各设区市、各高校活动总结材料请于9月25日前以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同时报省教育厅思政体卫处,电子文档发送至本活动指定邮箱。
四、先进事迹宣传与推广
(一)在河北新闻网开设专题,各学校网站进行链接。
(二)根据需要,适时召开新闻通报会。
(三)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在河北省内有关媒体开设专栏,集中介绍先进人物事迹,制作宣传短片和人物专访,进行集中宣传。
五、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共同举办,活动领导小组由上述部门分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委教育工委。本次活动由河北新闻网承办。
联 系 人:刘靖0311—67563484 郑佳67563423
电子邮箱:2908937890@qq.com
官方微博:@校园追梦人http://weibo.com/u/3484166165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新闻网
邮政邮编:050013
附件:
河北省2013年“善行河北·寻找校园中的追梦人”活动推荐表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