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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沧州市文联关于开展“诗赞好人”原创诗歌比赛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06-12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联,渤海新区宣传办,开发区工委宣传部,高新区党政办,市直有关单位:自2007年全市开展“沧州好人”典型宣传评选活动以来,共评选出200名“沧州好人”典型代表,154人荣登中国好人榜。这些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楷模,值得认真学习和大力宣传。为集中展示沧州好人风采,营造学习道德模范、争做沧州好人的浓厚氛围,擦亮“好人之城”名片,助力沧州“五城建设”,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共同举办“诗赞好人”原创诗歌比赛,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为好人写诗,诗赞沧州好人,旨在通过刻画感动你我的“好人好事”、“凡人善举”,讴歌“沧州好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助人为乐的时代风貌和道德风尚,抒发见贤思齐的真挚情感,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旋律,聚集加速沧州发展的正能量。

二、比赛规则1、参赛者地域不限。2、各参赛者均须以两首新诗参赛。其中一首诗歌内容要围绕“沧州好人”典型代表事迹进行创作。另一首可不写具体人,围绕沧州好人精神进行创作。沧州好人典型代表事迹可查询《沧州新闻网》沧州好人典型代表评选专栏。3、诗歌题目自拟,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4、诗歌的体裁以自由诗为主,50行以内。也可创作格律诗词参赛。5、来稿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或转摘。6、主办者经与入围的诗歌作者协商后,可以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编辑、出版或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并尊重创作者的署名权。

三、作品提交1、提交作品电子版,word格式,每首诗歌单独一个文件。2、各县(市、区)统一组织,集中提交作品。文档名为“某某县原创诗歌”。每首诗歌包括题目、作者、内容和作者简介。3、其他作者投稿时请写明本人真实资料(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以便联系。4、截止日期8月31日。时间以邮戳和邮箱投稿时间为准。5、活动办公室:沧州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电话:2160121、2027252邮箱:xxcckk@sina.com 刘植毅 李朴哲

四、奖项设置1、分设组织奖和个人奖。其中组织奖若干名,颁发证书;个人奖分设:特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一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500元;纪念奖若干。2、获奖诗歌将汇编成册并择优在媒体上刊登。五、公正评选邀请市内著名诗人、学者、诗评家、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初选、复选和终选。六、具体要求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活动是深化“好人之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加强对此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抓好落实。2、抓好结合,注重实效。要与本地“好人之城”建设结合起来,认真梳理本地上榜“沧州好人”事迹,至少为每位“沧州好人”典型代表创作1首诗歌。3、广泛发动,精心创作。各地要认真组织和广泛发动本地诗歌创作人才积极创作,体现真情实感,避免假大空,力争出精品。

中共沧州市委宣传部沧州市文联2015年5月26日